欢迎使用“移证通”!

    在接受本协议之前,请您(以下称为“您”或者“用户”)仔细阅读《移证通软件许可和服务协议》(以下简称“本协议”)的全部内容(特别是以粗体及/或下划线标注的内容)。如果您对本协议的条款有疑问的,请通过相关业务部门进行询问,我们将向您解释条款内容。如果您不同意本协议的任意内容,或者无法准确理解我们对条款的解释,请不要进行后续操作。

    本协议由您与上海市数字证书认证中心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CA”)签订,在使用许可软件时,即视为您已详细阅读了本协议所有内容,充分理解并同意接受本协议的全部条款。

    本协议内容包括协议正文、附件(如果有)以及所有上海CA通过其公司网站(https://www.sheca.com/ 或https://www.sheca.com/repository)已经发布的或未来可能发布的各类业务规范、活动规则、通知、公告等(以下统称为“规则”),包括但不限于《UniTrust证书策略》、《UniTrust证书认证业务规则》、《电子政务电子认证服务业务规则》内容。所有规则为本协议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协议正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您有义务按照本协议的条款、规则、说明及相关要求使用许可软件服务。

    上海CA根据需要有权单方随时修改或变更本协议内容,并通过上海CA的公司网站公告变更后的协议文本,不需要再单独通知您。修改或变更后的协议和规则一经公布即自动生效,成为本协议的一部分。如不同意相关变更,用户应当立即停止使用许可软件和上海CA的服务;如您继续使用许可软件及/或其服务的,则视为对修改后的协议和规则不持异议并同意遵守。

    用户通过完成注册程序即表示用户完全接受本协议下的全部条款,同时用户将受本协议和条款的约束。上海CA在此再次提醒用户务必认真阅读、充分理解本协议中各条款,特别涉及免除或者限制上海CA责任的免责条款,对用户的权利限制的条款、争议解决、司法管辖、法律适用条款等。

1.授权范围

    1)	下载、安装和使用:许可软件为免费软件,用户可以为实现本许可协议之目的下载、安装及使用许可软件。该等许可是不可转授权、非独占非排他的许可。
    2)	复制、分发和传播:用户可以非商业性地复制、分发和传播许可软件产品。但必须保证每一份复制、分发和传播都是完整的、真实的并且未经用户任何修改。
    3)	由于软件适配平台及终端限制,您理解您仅可在获授权的系统平台及终端使用许可软件,如您将许可软件安装在其他终端设备上(包括台式电脑、手提电脑、或授权终端外的其他手持移动终端、电视机及机顶盒等),可能会对您硬件或软件功能造成损害。许可软件适用于Android和iOS平台下的主流手机和平板电脑。如果用户在安装许可软件后因任何原因欲放弃使用,应停止使用相应的服务并从设备上删除许可软件。
    4)	软件的修改和升级:上海CA保留随时为用户提供许可软件的修改、升级版本的权利。由用户选择确定后,软件会进行升级更新,产生相应的数据流量费,由运营商收取。上述新的功能、软件服务如无独立协议的,您仍可取得相应功能或服务的授权,并可适用本协议。

2.服务内容

    1)	许可软件定位于移证通平台的移动互联网入口,为移动用户和所接入的移动应用提供电子认证服务。通过许可软件,用户可以在移动设备上实现数字证书、电子印章申请、下载、保存到特定存储区域等数字证书、电子印章生命周期管理功能。许可软件还提供SDK供第三方移动应用调用,从移动设备的证书存储区域中获取证书,实现移动证书登录、签名、验签、加密解密等安全功能。
    2)	许可软件和服务由上海CA提供支持。

3.权利限制

    1)	通过点击确认本许可协议或者实际使用许可软件的行为,用户已经明示确认:在用户使用许可软件提供的服务时,用户已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任何必要和相关的法律注册完成,具备完全民事权利能力和完全民事行为能力;若用户未满足以上条件或者以不当方式通过许可软件认证的,由此产生的一切法律责任应由该用户及(或)其责任人承担;如果因此给上海CA造成损失的,该用户及(或)其责任人应赔偿上海CA因此遭受的任何损失(包括直接损失和间接损失)。同时,上海CA有权随时注销该用户身份或停止为其提供服务,并且不承担由此导致的任何责任和后果。
    2)	在现有的技术水平下上海CA所采取的基于人脸识别技术进行个人网上身份认证的精度有限,目前许可软件不支持双胞胎或多胞胎用户的认证请求,若您是双胞胎或多胞胎之一而通过许可软件认证的,许可软件对完成认证的用户身份的准确性和绝对真实性不做任何保证,上海CA不承担认证后的各种由认证主体发生的行为责任。用户违反本条约定导致上海CA遭受损失、损害的,用户及(或)其责任人应赔偿上海CA因此遭受的任何损失(包括直接损失和间接损失)。
    3)	禁止反向工程、反向编译和反向汇编:用户不得对许可软件产品进行反向工程(Reverse Engineer)、反向编译(Decompile)或反向汇编(Disassemble),同时不得改动编译、修改、改变在程序文件内部的任何资源和信息,也不得以任何方式向许可软件植入任何形式和功能的插件。
    4)	除了上海CA在本协议第2条已经明确授权的范围之外,本协议的任何内容均不得被视为上海CA以明示、默示或者默认的方式授予了用户将许可软件用于本协议之外的任何目的。
    5)	组件分割:许可软件产品是作为一个单一产品而被授予许可使用, 用户不得将各个部分分开用于任何本协议之外的目的。
    6)	个别授权: 用户应该理解许可软件仅可用于非商业目的,您不可为商业运营目的安装、使用、运行许可软件。如需进行商业性的销售、复制、分发,包括但不限于软件销售、预装、捆绑等,必须事先获得上海CA的书面授权和许可。
    7)	保留权利:本协议未明示授权的其他一切权利仍归上海CA所有。如果用户需要获得本协议授权范围之外的其他权利的,应事先获得上海CA的书面同意。

4.用户使用须知

    1)	许可软件的主要功能特性如下。但是,用户理解以下内容并不构成对上海CA服务内容的限制;上海CA有权随时根据其经营安排对许可软件的主要功能做出调整。
    •	用户帐户管理:账户注册、账户登录、账户注销、修改登录密码、显示登录帐号;
    •	人脸识别自助申请:用户通过人脸识别进行身份认证,申请移证通数字证书;
    •	证书下载:查询待下载证书、查询证书申请状态、上传公钥、下载证书、保存证书;
    •	证书管理:查看证书、修改私钥口令、导入系统、删除证书;
    •	扫一扫:支持扫描二维码进行电子认证,适用于结合第三方WEB应用进行“扫码登录”和“扫码签名”等应用场景;
    •	使用记录:供用户查看移动设备中数字证书的历史使用情况;
    •	用户服务:服务网点、热线电话、在线客服;
    •	系统设置:启动页、功能介绍、版本信息、关于我们;
    •	版本检测:程序启动时会进行版本检测,若发现新版本,会提示用户进行下载更新;
    •	UM SDK:提供证书登录、数字签名、验证签名等服务接口供第三方移动应用调用,以实现“移动应用证书登录”和“移动应用数字签名”等移动认证应用场景;
    2)	当您使用许可软件进行人证一致的高强度身份审核时,明确表明您已授权上海CA将您的“公民身份证号码”、“姓名”、“人脸图像”等数据提交给国家权威数据源进行数据的比对校验。
    3)	许可软件向用户提供高强度人证一致的实名制认证服务,任何用户在使用许可软件时必须输入认证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申请者本人的证件号码、名称以及其他能够表明其真实主体身份的信息。上海CA特别提示,严禁任何用户冒用他人身份信息使用许可软件进行实名制认证,如果上海CA发现您冒用他人信息从事上述行为,上海CA有权在不通知您的情况下仅凭单方判断注销您的账户,并追究因您的冒用造成的一切损失和法律责任。
    4)	许可软件是基于人脸识别技术向用户提供高强度的身份认证服务,在认证过程中需要您按照系统提示进行人机视频挑战应答,严禁任何用户盗用他人身份信息,通过手持照片、或者播放视频录像冒充申请人,如果上海CA发现您冒用他人信息从事上述行为,上海CA有权在不通知您的情况下仅凭单方判断注销您的账户,并追究因您的冒用造成的一切损失和法律责任。
    5)	为了提高您身份的可信度,在您使用许可软件时,上海CA有权采取各种其它必要手段对您的身份进行辅助的验证和识别,并在此基础上决定您是否通过许可软件的身份审核。同时您也同意,如因进一步验证和识别的需要,上海CA可以在您接受本协议后的任何时间,要求您提供证明身份真实性的有关证明信息和资料,或者采取其他其认为必要手段对您进行进一步的验证和识别。如果您拒绝协助提供,且有第三方对您身份信息存有争议的,上海CA有权暂停或终止基于许可软件提供的各种服务。
    6)	许可软件不含有任何旨在破坏用户数据和获取用户隐私信息的恶意代码,不含有任何监控、监视用户的功能代码,不会收集用户个人文件、文档等信息,不会泄漏用户隐私。
    7)	用户应当从上海CA指定或者审核认定的站点、或者上海CA发行、提供的介质上下载许可软件。对于从非上海CA指定或审核认定的站点下载的许可软件产品以及从非上海CA发行的介质上获得的软件产品,上海CA不对该等软件产品的安全性负责。使用此类软件产品,将可能导致不可预测的风险,用户因安装、使用该等来源不明的软件产品遭受任何损失、损害的,用户应当自行承担全部后果,上海CA不承担由此产生的任何法律责任。
    8)	隐私保护:用户同意,用户有义务按照上海CA的要求提供本人的真实身份资料进行认证,并保证诸如姓名、身份证号码、人脸图像、电子邮件地址、联系电话、联系地址、邮政编码等信息的真实性和有效性,同时也有义务在相关资料发生变更时及时通知上海CA进行更新。若因您提供任何错误、不实、过时或不完整资料,或上海CA有合理理由怀疑该资料为错误、不实、过时或不完整的,上海CA有权暂停或终止对您提供服务,上海CA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和后果。
    9)	为了使用户享有便捷的服务,您经由其它网站或其他合作方向上海CA提交认证申请即表示您同意上海CA为您核对所提交的全部身份信息和其它账户信息,并同意上海CA将认证结果及相关身份信息提供给许可软件或合作方。
    10)	您在认证时提交给上海CA的认证数据信息,即不可撤销地授权上海CA予以保留以及为提供服务之目的进行使用。上海CA承诺除法定或约定事由外,不公开或编辑或透露您的认证数据信息,但以下情形除外:(1)您授权上海CA透露的相关信息;(2)上海CA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向国家相关机关提供;以及(3)第三方和上海CA一起为您提供服务时,该第三方向您提供服务所需的相关信息。
    11)	上海CA制定了以下四项隐私权保护原则,指导我们如何来处理产品中涉及到用户隐私权和用户信息等方面的问题:(1)利用我们收集的信息为用户提供有价值的产品和服务。(2)开发符合隐私权标准和隐私权惯例的产品。(3)将个人信息的收集透明化。(4)尽最大的努力保护我们掌握的信息。

5.服务规范

    用户/您应该在遵守法律及本协议的前提下规范使用许可软件,以下任何一种使用方式均是违反使用规范的行为:

    1)	从事违反法律法规政策、破坏公序良俗、损害公共利益的行为。
    2)	对许可软件及其中的相关信息擅自出租、出借、复制、修改、链接、转载、汇编、发表、出版、建立镜像站点,借助许可软件发展与之有关的衍生产品、作品、服务、插件、外挂、兼容、互联等。
    3)	通过非由上海CA及其关联公司开发、授权或认可的第三方兼容软件、系统登录或使用许可软件,或针对许可软件使用非上海CA及其关联公司开发、授权或认证的插件和外挂。
    4)	删除许可软件及其他副本上关于版权的信息、内容。修改、删除或避开应用产品中上海CA为保护知识产权而设置的任何技术措施。
    5)	未经上海CA的书面同意,擅自将许可软件出租、出借或再许可给第三方使用,或在获得许可软件的升级版本的许可使用后,同时使用多个版本的许可使用版本,或分开转让。
    6)	复制、反汇编、修改许可软件或其任何部分或制造其衍生作品;对许可软件或者许可软件运行过程中释放在终端中的任何数据及许可软件运行过程中终端与服务器端的交互数据进行复制、修改、挂接运行或创作任何衍生作品,包括使用插件、外挂或非经授权的第三方工具/服务接入许可软件和相关系统等形式。
    7)	进行任何危害信息网络安全的行为,包括使用许可软件时以任何方式损坏或破坏许可软件或使其不能运行或超负荷或干扰第三方对许可软件的使用;未经允许进入他人计算机系统并删除、修改、增加存储信息;故意传播恶意程序或病毒以及其他破坏、干扰正常网络信息服务的行为。
    8)	利用许可软件发表、传送、传播、储存侵害他人知识产权、商业秘密权等合法权利的内容,或从事欺诈、盗用他人账户、资金等违法犯罪活动。
    9)	通过修改或伪造许可软件运行中的指令、数据、数据包,增加、删减、变动许可软件的功能或运行效果,及/或将具有上述用途的软件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传播或者运营。
    10)	其他以任何不合法的方式、为任何不合法的目的、或以任何与本协议不一致的方式使用许可软件。

6.免责与责任限制

    除法律法规有明确规定外,上海CA将尽最大努力确保许可软件及其所涉及的技术及信息安全、有效、准确、可靠,但受限于现有技术,您理解上海CA不能对此进行担保。上海CA对于因以下行为造成的任何和全部法律后果不承担任何责任:

    1)	由于用户将其身份信息告知他人或未保管好自己的身份信息或与他人共享身份信息或任何其他非上海CA的过错,导致用户的资料泄露的。
    2)	任何由于黑客攻击、计算机病毒侵入或发作、系统不稳定、电信部门技术调整导致之影响、因政府管制而造成的暂时性关闭、由于第三方原因(包括不可抗力,例如国际出口的主干线路及国际出口电信提供商一方出现故障、火灾、水灾、雷击、地震、洪水、台风、龙卷风、火山爆发、瘟疫和传染病流行、罢工、战争或暴力行为或类似事件等)及其他非因上海CA过错而造成的认证信息泄露、丢失、被盗用或被篡改等。
    3)	由于不可抗力及第三方原因导致的您的账户信息、身份信息泄露以及直接或间接损失。
    4)	任何申请用户向上海CA提供错误、不完整、不实信息等造成不能通过认证或遭受任何其他损失的。
    5)	用户确认,其知悉许可软件所有功能及上海CA为实现许可软件各功能所进行的必要操作,其根据自身需求自愿选择使用许可软件及相关服务,因使用许可软件及相关服务所存在的风险和一切后果将完全由其自己承担,上海CA不承担任何责任。
    6)	许可软件经过详细的测试,但不能保证与所有的软硬件系统完全兼容,不能保证许可软件完全没有错误。如果出现不兼容及软件错误的情况,用户可拨打技术支持电话将情况报告上海CA,获得技术支持。如果无法解决兼容性问题,用户应当停止使用并删除许可软件。
    7)	在适用法律允许的最大范围内,对因使用或不能使用许可软件所产生的损害及风险,包括但不限于直接或间接的个人损害、商业赢利的丧失、贸易中断、商业信息的丢失或任何其它经济损失,上海CA不承担任何责任。
    8)	对于因电信系统或互联网网络故障、手机故障或病毒、信息损坏或丢失、手机系统问题或其它任何不可归责于上海CA的原因而产生任何和全部损失,上海CA不承担任何责任。
    9)	用户违反本协议规定,上海CA有权采取包括但不限于中断使用许可、停止提供服务、限制使用、法律追究等措施,并且对于采取该等措施所导致的全部和任何法律后果不承担责任。

7.知识产权

    1)	许可软件的一切知识产权,以及与软件相关的所有信息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表述及其组合、图标、图饰、图像、图表、色彩、界面设计、版面框架、有关数据、附加程序、印刷材料或电子文档等均为上海CA所有,受著作权法和国际著作权条约以及其他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保护。
    2)	许可软件的相关标识、logo和名称属于上海CA及/或其关联公司的知识产权,并受到相关法律法规的保护。未经上海CA明确授权,您不得复制、模仿、使用或发布上述标识,也不得修改或删除应用产品中体现上海CA及其关联公司的任何标识或身份信息。
    3)	未经上海CA及其关联公司事先书面同意,您不得为任何营利性或非营利性的目的自行实施、利用、转让或许可任何第三方实施、利用、转让上述知识产权。

8.协议终止及违约责任

    1)	您应理解按授权范围使用许可软件、尊重软件及软件包含内容的知识产权、按规范使用软件、按本协议约定履行义务是您获取上海CA授权使用许可软件的前提,如您严重违反本协议,上海CA将终止使用许可。
    2)	您对软件的使用有赖于上海CA为您提供的配套服务,您违反与上海CA或上海CA关联公司的条款、协议、规则、通告等相关规定,而被上述任一主体终止提供服务的,可能导致您无法正常使用许可软件,上海CA有权终止使用许可。
    3)	您理解出于维护平台秩序及用户权益的目的,如果您向上海CA及(或)上海CA的关联公司作出任何形式的承诺,且相关公司已确认您违反了该承诺并通知上海CA依据您与其相关约定进行处理的,则上海CA可按您的承诺或协议约定的方式对您的使用许可及其他上海CA可控制的权益采取限制措施,包括中止或终止对您的使用许可。
    4)	一旦您违反本协议或与上海CA签订的其他协议的约定,上海CA可以对您的权益采取限制措施,包括中止、终止对您提供部分或全部服务,且依法公示您的违约情况。
    5)	许可软件由您自下载平台下载取得,您需要遵守下载平台、系统平台、终端厂商对您使用许可软件的方式与限制的约定,如果上述第三方确认您违反该约定需要上海CA处理的,上海CA可能会因第三方要求终止对您的使用许可。
    6)	在本使用许可终止时,您应停止对许可软件的使用行为,并删除、销毁许可软件的全部副本。
    7)	如您违反本协议规定的条款,给上海CA或其他用户造成损失的,您必须承担全部的赔偿责任。如上海CA承担了上述责任,则您同意赔偿上海CA的相关支出和损失,包括合理的律师费用。

9.法律及争议解决

    1)	本协议的效力、解释、变更、执行与争议解决等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如无相关法律规定的,则应参照通用国际商业惯例及/或行业惯例。
    2)	因本协议引起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任何争议,各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将有关争议提交至上海仲裁委员会并按照其届时有效的仲裁规则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各方均有约束力。

10.其他条款

    1)	如果本协议中的任何条款无论因何种原因完全或部分无效或不具有执行力,或违反任何适用的法律,则该条款被视为删除,但本协议的其余条款仍应有效并且有约束力。
    2)	上海CA有权随时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变化以及公司经营状况和经营策略的调整等修改本协议。当发生有关争议时,以最新的协议文本为准。如果不同意改动的内容,用户应及时终止、停止使用许可软件及其所实现的认证等任何服务。如果用户继续使用许可软件的,则视为您接受本协议的任何修改、更新、变动。
    3)	上海CA可能根据业务调整而变更向您提供软件及服务的主体,如果存在该等情况的,变更后的主体与您共同履行本协议并向您提供软件和服务,以上变更不会影响您本协议项下的权益。发生争议时,您可根据您具体使用的服务及对您权益产生影响的具体行为对象确定与您履约的主体及争议相对方。
    4)	上海CA在法律允许的最大范围内对本协议拥有解释权与修改权。

[结束]